内部稽查促业务规范 交流学习助共同发展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结合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厦门市于3月19日—21日对各区进行了2011年度卫生监督专项稽查。 

  本次稽查以《2011年福建省卫生监督稽查和绩效考核标准(500分制)》为主,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日常卫生监督情况。稽查工作以查阅档案材料、抽查各类卷宗为主,结合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共抽查行政许可档案24份,行政处罚案卷30份,举报投诉案件18份,对六个区所的卫生行政许可办证大厅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稽查组还对六个区12项重点监督检查、4项监督抽检和监测,以及7项专项整治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从稽查结果来看,各区无论是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还是日常卫生监督工作都比往年有所进步。 

      行政许可方面,各区均能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逐步完善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依法公示卫生许可有关事项,依法受理申请、履行告知义务,严格按照许可程序和法定(承诺)时限作出行政许可,建立许可档案及资料库,许可审批操作日趋完善。 

      行政处罚方面,各区均能做到处罚程序合法,被处罚主体基本正确,违法事实清楚、认定准确,适用法律条文正确,处罚额度适当、公平,罚缴分离并使用统一收据。证据收集、文书使用和制作符合基本要求。能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结案率100%。办结后的处罚案卷档案能及时归档,并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装订、归档。 

       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方面,虽然各区卫生监督所普遍存在着人员少、任务重、监督单位多的困难,但都能根据上级工作要点、目标,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坚持卫生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并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举报投诉案件均能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相关情况。上级督办及相关部门转办的举报投诉件能及时调查处理,按时回复。突发事件处置有预案,有记录,资料齐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均符合要求。 

      在反馈会上,稽查组就每个区抽取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卷宗存在的瑕疵做了详细点评。同时,也指出了档案审查中各区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譬如个别重点监督检查材料不够全面,无计划、方案或相关数据表格填报不全;部分专项整治原始材料收集不完整;个别突发应急处置过程未形成规范档案,材料较为分散等等。 

      在交流中,各区所都虚心地表示会认真梳理稽查组提出的中肯意见,并将有的放矢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稽查组也建议各区所从两方面着手,提升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一方面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培训,尤其是执法文书的制作和卫生监督规范用语使用方面的培训;另一方面是重视内部稽查,从源头上把关,强化以日常卫生监督、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等为内部稽查重点。鉴于各区在业务工作的开展上均有自己的特色或亮点,稽查组还倡议各区之间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形成相互学习借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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