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医疗废物排查,规范医院消毒管理,保障患者健康权益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及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对10余家南宁市辖区内的公立、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医疗安全注射、人流安全问题、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医疗废物处置及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医疗机构能按要求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各种注射、穿刺、采血用器具均为一次性使用,使用后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大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符合要求;大型国有医疗机构严格按要求设置内镜清洗消毒室、消毒供应室,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操作;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如人流手术包、外科手术包等物品都交由取得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消毒,计生手术室人员取得相应资质。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仍有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规范,无警示标识,未开展暂存间、转运工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未组织从事医疗废物处置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在消毒管理方面,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取的相关证件不全。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管理工作,重视医疗注射的安全,人流手术安全,减少传染病院内传播的情况发生,并杜绝医疗废物外流造成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的事件发生,确保广大患者及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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