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突出职业卫生、医疗市场、生活饮用水监管三个重点,实施职业卫生推进、医疗市场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项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职业卫生推进工程。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在企业、学校等六类场所开展宣传7058次,发放宣传材料130余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的人员达117.5万人次。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发放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通知书2294份,告知率达96.3%;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责任制,签订责任书447份;开展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审核评价或竣工验收787项。加大预防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省处罚建设单位209家,责令整改172家,整改率达82.3%。全面推广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全省送出《职业病防治法》12186部,与10846家企业签订责任书,进行培训的企业10325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企业11330家。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194家单位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数达397个,达到卫生部要求。认真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全省应进行健康检查844782人,健康检查率达82%。开展病例溯源督查,对2010年新发职业病例的269家企业、927例职业病人全部进行案例调查,妥善安置病人605名。严格职业卫生执法,全省处罚企业482家,罚款304.98万元,较2010年上升27.1%。
二是医疗市场规范工程。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建立医疗市场暗访检查和通报制度。山东省对15市、50个县(市、区)进行了暗访检查,暗访医疗机构1265家,发现的问题责成当地卫生局限期处理;加大无证行医曝光曝光力度,全年共曝光无证行医1564户次;积极开展诊所专项整治,全省检查诊所14784家,取缔“黑诊所”2102家,罚款51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8万元,没收药品2041箱、器械2447件,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24起,追究刑事责任案件6起。推进诊所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率达51.4%。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全省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36家,抽查执业人员15270人,抽查病历处方9万余份,处罚100家,罚款19.84万元。启动省级注册医疗机构医疗事故行政处罚工作,对2010年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的医疗机构及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监测违法医疗广告3797条,对违法医疗机构警告313家,约谈291家,吊销诊疗科目4家,移交工商部门1900家,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39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191家。
三是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量化分级管理,对全省532家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全部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对全省16964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检查,监督覆盖率达95.3%。建立供水单位分户档案15823家,建档率88.9%。向15283家不予发证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将14444家供水单位发证审查情况及时通报了水利部门。通过专项整治和许可审查,山东省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与2010年相比,配备净水设备设施的2769家,增长39.7%;实施消毒措施的3318家,增长94.6%;消毒措施正常使用或运转的3170家,增加一倍;索取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4291家,增长两倍多;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定期检验的2658家,增长92.5%。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全省建立监测点1002个,对纳入监测网络的570家集中式供水进行快速检测,其中色度、气味、肉眼可见物、pH值、消毒剂余量合格率均为100%,浑浊度合格率为98.2%。认真落实卫生部和我省生活饮用水重点监督检查任务,检查供水单位3035家,检查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8666人,健康证明持证率97.7%,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97.6%。检查供水单位健康相关产品2461件,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持有率64.1%。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省检查涉水产品生产企业288家,监督覆盖率达80%。
通过“三项工程”的开展,山东省职业卫生、医疗市场及生活饮用水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及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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