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开展“3.15”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专项监...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开展“3.15”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青岛市卫生监督局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全市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共检查经营单位24家,其中足浴场所8家,美容美发场所16家。从检查情况看,24家经营单位中有21家持有“卫生许可证”,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也较健全。对103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抽查,有效健康证持证率为82.9%,有效培训证持证率为70.7%。但检查时也发现部分足浴场所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大部分足浴场所内公用拖鞋、修脚工具消毒设施配备和消毒制度落实情况不佳,部分美发场所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对部分单位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经营场所未做卫生检测、顾客用品用具不消毒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进行立案处罚,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下一步,青岛市将继续加大对足浴、美容美发场所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讨论并制定足浴场所卫生规范和标准,规范足浴、美容美发行业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有一个卫生、健康的消费环境。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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