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所组建基本药物监督科并已全面开展工作
受省卫生厅委托,省所承担了全省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和销售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2月24日,通过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组建了基本药物监督科,编制4人,设主任1人,科员3人。主要职责:承担基本药物标准运行的监督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检查;配合省卫生厅做好各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调研,完成省卫生厅交办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工作;指导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基本药物监督工作。
目前,监督员正每日网上监督全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价销售等情况;配合省卫生厅办理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间配送关系变更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