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积极探索医疗服务监管模式扎实推进医疗市场规范工程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1年,山东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着力推进医疗市场规范工程,积极探索有效医疗服务监管模式,组织开展诊所专项整治、医疗市场暗访、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活动,逐步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公示、规范化诊所建设等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开展诊所专项整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组织全省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诊所执业”为主题的诊所专项整治。将打击无证行医、查处违法执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列入重点检查内容。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2102家,罚款51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8万元,没收药品2041箱、器械2447件。同时,认真贯彻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做好案件移交工作,共向公安移交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24起,追究刑事责任6件。进一步净化了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环境,规范了诊所诊疗服务行为。

  二是开展诊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积极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授牌”的“六统一”管理模式,组织开展规范化诊所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山东省规范化诊所建设工作方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水平。目前,全省已有4731家达到了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

  三是开展大中型医院综合执法检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医院自查、暗访夜查、问卷调查、综合检查、专家评查、反馈核查、整改稽查”七查法模式,对我省大中型医疗机构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依法执业、病历处方、麻精药品、专项技术、实验室、临床用血、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传染病疫情、医院感染、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及行风建设等。全省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36家,抽查执业人员15270人,抽查病历处方9万余份,处罚100家,罚款19.84万元。

  通过检查,大中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依法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医院的行风建设得到持续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起到了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建立无证行医曝光台,营造良好社会监管氛围。为全面掌握全省无证行医查处情况,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曝光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在山东卫生监督网站上设置无证行医曝光台,定期公示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无证行医的查处情况。全年共公示无证行医1564户次。“无证行医曝光台”的建立,有力震慑了非法行医者,使“黑诊所”、游医等无处藏身;可以提供非法行医线索,方便群众查询,提高广大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便于各地打击假医、游医等流动性无证行医行为,也便于发现无证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交。

  五是建立医疗市场暗访制度,落实监管职责。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医疗市场暗访检查和通报制度,制定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确定了暗访督导覆盖率。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每三年覆盖一次,各市卫生监督机构每年覆盖一次,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2011年,省所共对15个地市50个县(市、区)进行了暗访和突击检查,共暗访机构1265家。17市对辖区内县(市、区)暗访督查覆盖率达到96.4%。 

  六是加大案件处罚力度,震慑违法行为。按照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认真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11年全省共监督检查16621次,查处3562户次,罚款1978户,罚款金额62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0户,金额18.8万元,取缔或吊证2236户,有效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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