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就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2011年修订版)》做出部署,全面启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分析工作。信息报告分析工作的实施,将使该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实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分析工作,重点抓住数据分析、查找问题、提高卫生监督信息利用率等环节。一是采取汇总、统计、分析等手段,对全区各地的卫生监督信息数据进行综合科学分析,掌握基本信息;二是立足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评估全区各专业卫生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履责情况、督促、指导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工作,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质量,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三是形成卫生监督信息分析报告的制度化、常态化,即自2012年起,由过去的只统计、不分析、利用率底,改变为利用季报、年报做定期分析,提高信息利用率,规范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信息报送工作。
为此,该所制定了可检查、可考核的信息分析报告规定,即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和每年1月30日前,各业务科室必须完成上一季度和上一年度的全区各专业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并将结果报办公室,办公室形成全区卫生监督信息分析报告。
为落实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分析工作制度,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监督专业划分,对各业务科室的相关职责作了细化分工,涉及卫生监督信息中心、法制稽查培训科、公共卫生监督科、传染病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放射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和办公室等8个科室,均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同时,明确了相关科室主任为信息报告分析的第一责任人,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要求卫生监督信息中心对本所各相关业务科室在信息报告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总结分析报告由所办公室在全所范围内通报;办公室则根据各业务科室的汇总总结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该所自上而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学好文件、查找差距、积极改进,执行好新的信息报告分析制度,加强信息报告分析的管理和应用,为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