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更好地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省政府有关要求,2012年2月13-17日福建省卫生厅组织4个督查组对全省各设区市2011年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千分制”考评。本次考评以设区市为单位,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现场察看等方式,严格按照督查要点与评分标准,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每个设区市抽查1家市属医院和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1家医院和2家企业。在综合抽查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医院、企业现场检查情况的基础上给出每个设区市的得分结果。考评结果将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