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监督积极应对龙江河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2年1月底,广西龙江河宜州市怀远镇河段水质出现异常,镉含量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约80倍。随着污染水体不断向下流动,柳州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将面临严峻考验。事件发生后,按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部署,1月28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先后派出由潘达颜副所长、黄威副科长、刘坤泽副主任医师组成的卫生监督应急专家组赴柳州市,现场指导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工作。

  在 “柳州市应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自治区卫生监督专家组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卫生监督所和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位专家密切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参与制定了《柳州市应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技术方案》、《柳州市应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实施备用水源供水风险评估技术方案》、《柳州市应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启用备用水源供水的应急消毒技术方案》等一系列应急方案,确保卫生应急工作科学应对、有序进行。在新春佳节之际, 专家组和柳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一道,深入集中式供水单位、后备水源点等现场,要求一线卫生监督员严格按应急方案要求,规范样品采集操作技术,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确保检验数据的可靠性。

  截至2月1日上午10:00,卫生监督已将全市可用及不建议使用备用水源本底情况基本查明,同时继续对全市4家水厂、2家自建水厂、23个末梢水点及各分散式供水点进行连续不间断采样监测,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411人次,出动车辆121台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文书126份,采集水样监测308份。对四城区消防支队及环卫所试贮水抽检合格的59辆消防车、洒水车张贴合格标识。

  经各方协同努力、日夜奋战,至2月1日,龙江河镉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柳江水质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柳州市各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由于主要污染源团还在柳江上游的龙江河段,柳州市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仍面临威胁。目前,卫生监督员仍然信心百倍地战斗在卫生应急工作一线。  

 (广西卫生监督所应急工作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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