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行动确保节日平安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行动确保节日平安

  春节来临,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各类机构和公共场所的专项检查,以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沈阳市卫生监督所针对商场超市等公共消费场所人群密集、客流量增大的特点,集中检查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充分利用快检仪器并与沈阳市疾控中心联合,检查了2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餐厅、洗浴等公共场所,主要检测温度、湿度、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甲醛和空气细菌总数等指标。结果显示:各公共场所的空气湿度普遍不达标,个别场所二氧化碳超标,这与北方冬季寒冷干燥、室内场所人群密度过高、通风不畅有关。沈阳市所下达了监督意见,要求采取措施增加通风换气设施或加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以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增加新风量。

  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医疗市场整治工作,出动监督员90人次,检查全市医疗服务单位44家,抽查200余名人员的执业资质。发现个别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按期校验、未悬挂于明显处;牌匾未使用核准登记的名称;医疗美容诊所超二级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美容皮肤科或相关宣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病志等医疗文书书写、保管不规范;诊所不具备抢救条件开展静脉输液。检查共责令整改21家,立案处罚5家。

  抚顺市卫生监督所于2012年1月5日至13日对人群密集的各类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各类单位52户,发现部分单位无证经营、卫生档案不健全、消毒不到位,消毒记录不全。共下达要求限期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49份,并跟踪督促落实。

  本溪市卫生监督所于2011年12月起对商场购物和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检查18家大型商场的35个楼层和部门,下达监督意见书35份。由于商场节日购物人员多,从业人员数量紧张,各商场又增加了很多促销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特别是促销人员的健康证持有情况便成为检查的重点之一。商场微小气候、噪声、空气湿度、温度等经检验均达标。但部分商场公共卫生设施消毒不彻底、卫生间未安装排风装置。个别商场促销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经过半个多月的执法检查,纠正了不规范行为。在对全市美容美发场所进行检查前,在行业卫生监管公共邮箱和交流平台上进行了充分的宣传,检查重点是那些影响范围大、顾客多的中小型美容美发场所和在历次检查中出现问题要求整改的业户。共检查53家大、中、小型美容美发场所,下达文书68份。此外,还检查了5家宾馆,4家洗浴场所,3家KTV和舞厅,下达执法监督文书12份。检查医疗机构20户,监测医疗广告30余版面,重点打击非法医疗广告,无证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20份,取缔无证口腔诊所1家。抽检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家,本钢所属医疗卫生单位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家,个体诊所5家,重点检查其传染病防控措施、医疗废物的管理、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院内感染控制等情况。

  朝阳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合行动,制订了《春节期间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各级机构对辖区单位分区划片,责任到组;领导靠前指挥,带队行动;所有参加保障的监督员停止休假,对公共场所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大型商场、餐饮单位、正常上课的学校、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媒体、公示板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天候处理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并保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反馈。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识宣传。

  葫芦岛市卫生监督所从12月5日开始,由主管领导带队,对住宿、美容美发、洗浴、娱乐场所等单位的卫生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历时20天,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43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2份。

  本溪市南芬区卫生监督所于1月9日组织全体监督员及所辖业户代表召开了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执法保障行动动员培训会,宣传了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讲解了行动方案和检查内容。1月9日至11日,检查了12户公共浴池行业,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检查了7家美容院、56家美发场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2份,对2家问题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

  本溪市明山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细化了娱乐、美发、沐浴、宾馆自备水源等行业检查内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追踪检查。已检查10家KTV、15家理发店、5家沐浴场所、5家宾馆(招待所)及两处自备水源,发现集中问题是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记录不全或未消毒,对13家提出了整改意见。

  本溪市溪湖区卫生监督所共检查5家KTV、10家洗浴场所、10家旅店,主要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KTV饮具消毒、一次性话筒套;洗浴拖鞋、公共用品消毒保洁;旅店公共用品消毒等。对6家公共场所旅店、4家浴池、2家理发店进行了空气质量检测。

  本溪市本溪县卫生监督所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供水单位。共检查2家大型超市、12家大中型住宿单位、1家供水单位。检查结果基本良好。春节期间将继续调派监督员对各类住宿、洗浴、理发、商场等公共场所不间断地巡回监督。

  丹东凤城市卫生监督所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文化娱乐行业等人流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120人次、车辆30台次,监督检查85家餐饮服务单位、42家公共场所。发现部分单位未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食品采购未索证、未登记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全;公共用品用具未采取有效消毒措施。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限期未整改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丹东市宽甸县卫生监督所于2012年1月6日至12日检查大中型及车站附近的餐饮服务单位41户,制作2条宣传条幅悬挂于繁华街道。对查出的2户问题单位给予了警告并限期整改的处罚,没收违法超期食品8公斤,下达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各41份,并限期3日内整改。

  营口大石桥市卫生监督所检查了城乡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开展了健康教育工作。大到五星级酒店,小到早餐店及流动摊档,监督员逐街逐巷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共检查餐饮单位200余家,培训3000多名从业人员,下发宣传单、小册子、小折页、宣传画等5000余份。

  朝阳市喀左县卫生监督所重点检查食宿一体的服务单位,大型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公共浴室,影剧院、游艺厅(室)、音乐厅,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主要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公共用品消毒、生活饮用水源的防护、水质消毒、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等情况。整治历时10天,出动监督员105人次、车辆25台次,检查公共场所32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5份,立案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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