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立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大连市建立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为及时掌握城市饮用水卫生状况,科学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依据省厅《2011年大连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大卫监发【2011】24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大连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已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将7家市政供水单位的7份出厂水、20份末梢水,10家农村集中式供水10份出厂水、20份末梢水;10家二次供水的10份出水箱水;5家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5份农村分散式供水纳入监测网。并于2011年9月和12月分别完成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现场6项快速检测项目及水质监测,监测信息已进行网络直报。

  通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水质监测工作,有利于全面掌握我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水、居民二次供水以及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质状况,能够初步建立全市饮用水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卫生监督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模式,优化监测功能与数据管理,同时,也能为大连市制定饮水规划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做好每季度的监督及现场快检工作并完成网上直报。定期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不断探索数据的使用领域和范围,发挥联动机制,逐步建立饮用水监督监测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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