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管工作,规范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技术服务行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2011年11月22-12月2日,省卫生厅张瑞雪副处长、省总队曾孝鹏书记分别带领省总队、成都市卫生执法支队相关人员,分四组对绵阳市、德阳市、达州市、广安市、乐山市、雅安市、内江市及自贡市8个市地的市、县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管情况进行了督导,并联合被督查市、县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重点抽查了辖区内10家职业病诊断机构、2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省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地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对监管工作的组织情况、对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具体监管情况和建档情况、对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情况;并随机抽查各市辖区内 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就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必须具备的人员资质、场所、设备设施、工作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出具的诊断书、体检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督导的同时,省督导组也听取了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意见,就卫生执法机构如何更好地为机构做好服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省督导组要求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应依法履职、规范执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督导,推进了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执业行为,使四川省的职业卫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