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精神,广西区、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提出的“监督出击、培训业主、健康体检、加强干预”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这一载体,从2011年11月下旬起,集中力量,在各自辖区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精心组织,积极主动,集中力量,紧扣艾滋病防治的关键环节,加强了公共场所、医疗采供血机构、学校等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加大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狠抓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艾滋病高危人群健康监管,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相关的单位依法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据统计,全区14个市、75个县(市)、12个城区卫生监督机构共举办179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24021人,其中业主培训人数达11049人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179场,宣传覆盖人群667066人;全区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714人次,出动车辆2931辆次,对15120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检查医疗机构2888家,采供血机构51家,公共场所10702家,学校1479家; 对81家违反艾滋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中加大了监管力度,彰显了卫生监督执法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有效作用,扩大了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影响力。
本次全区艾滋防治卫生监督的专项执法行动,突显出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执法的特色。首先,主线突出,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中艾滋病高危人群健康监管为主线,加强公共场所依法防治艾滋病工作。其次,强化责任,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防艾职责,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保障母婴阻断等艾滋病救治各项工作达到有关工作要求。第三,加强督导,促使各类学校按规定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第四,联合执法,通过在灵山县等地建立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试点,积极探索防艾卫生监督与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管联合执法力度,构建艾滋病防治长效监管机制。第五,卫生监督信息化保障,以代化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作为依托加强跨部门、大范围的联合执法。第六,宣传保障,在今年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尽可能发动公共场所经营者、学生和社区居民等,共同开展艾滋病防治法律知识宣传培训;通过电视、报纸、版报、网站等形式,结合卫生监督具体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把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送学校、送工地、送农村、送社区。
艾滋病防治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领导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初即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制定了全区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方案,指导全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广西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2011年全国艾滋病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主动出击,狠抓源头管理,依法开展防治艾滋病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艾滋病蔓延的势头,充分发挥了卫生监督的重要作用。“国际艾滋病日”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体现了卫生监督在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中坚力量,也是广西卫生监督事业的又一提升和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