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完成2011年度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1年6-11月,厦门市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厦门市放射诊疗工作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圆满地了完成福建省卫生厅年初下达的本年度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任务。 

  本次重点监督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是全面了解全市放射诊疗防护的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控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第二阶段主要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两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检查发现,目前,厦门市放射卫生工作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尚低,区管机构情况尤为突出,主要因为各区疾控中心未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工作;二是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率较往年偏低,主要原因在于机构内人员流动性大,新上岗人员需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及培训才能申办。针对检查中的问题,执法人员制作并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内整改完成。 

  此次对放射诊疗许可、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等环节较大力度的执法检查,有助于强化放射诊疗机构进一步改善放射防护状况的意识,也促进了被检单位放射影像诊断质量的不断提升。今后,厦门市将继续严把“两证”发放关,加大放射卫生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切实提高放射诊疗许可率和防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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