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加强重庆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重庆市38个区县的卫生监督机构于2011年7?10月全面开展了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了专项检查任务。
按照重庆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38个区县全面开展了专项检查,有11个区县辖区内有现制现售饮用水供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供水单位131家,检查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175台,其中173台水质处理器持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72台水质处理器产品名称、型号和标签(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等与卫生许可批件相一致,175台生产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所使用的原水均为合格的市政自来水。检查中发现,有1家供水单位未能提供水质处理器的卫生许可批件,有1家供水单位使用的水质处理器产品名称、型号等主要技术参数等与所提供的卫生许可批件不一致,有1家供水单位使用的水质处理器主要部件与所提供的卫生许可批件不相符合(水箱由批准的不锈钢水箱改为聚酯水箱);少数供水单位卫生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制水设备露放于室外,或置于狭小、卫生条件差的空间内,缺乏有效的卫生保障;少数供水单位未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检验制度,未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不能提供对制水设备的清洗消毒及维护记录。
对不能提供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名称、型号等主要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卫生许可批件不一致的3家供水单位,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向在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9家现制现售饮用水供水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还对水质处理器的105件出水水质进行了监督抽样,样品送有检验资质单位进行了检验,有103件出水水质符合水质处理器所标识的要求,合格率为98%。不合格的2家,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总数,监督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现制现售饮用水,针对影响水质原因进行整改,水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