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计划》要求各市在2011年2月至10月,完成对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和监测工作。
为促进这一工作有效开展,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对各市进行了督导和指导。各市也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特别是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向市政府申请了专项资金;沈阳、营口分别抽查了21、19家单位,超额完成了抽检任务。但个别市目前还未能完成;部分市抽样检测不规范,检测机构没有取得相应资质,未能按照标准布点采样,或采集样本数不足,缺少检测项目。
按照各市上报的结果,本年度共对134家集中空调使用单位通风系统进行了样品采集,共采集样本1376份,其中风管内表面积尘400份、细菌总数450份、真菌总数450份、冷却水塔冷却水76份,部分市还对β溶血性链球菌和可吸入颗粒(PM10)等项目进了检测。
检测结果表明:134家单位中有84家单位各项指标均合格,合格率为62.69%。其中,风管内表面积尘合格率为63.25%、细菌总数合格率为96.00%、真菌总数合格率为93.33%、冷却水塔冷却水嗜肺军团菌合格率为89.47%。
从抽查结果看,全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存在较大的卫生安全隐患。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场所不重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二是有些单位考虑到经济利益,没有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清洗、消毒,造成检测结果不达标。
为此,辽宁省要求各市对此次抽检中不合格的单位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求各地继续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扩大抽检范围;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使用单位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强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重要性,更加有效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为迎接“十二运”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