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卫办监督发〔2011〕38号)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重庆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的通知》(渝卫监督〔2011〕43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11年4?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执法检查。
为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3月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布置会,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部门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任务。4?10月,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7400 余人次,对全市12000余家医疗机构、41个CDC和25家采供血机构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并对全市9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处置设施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保质保量完成了卫生部下达的2011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任务。同时,协调各区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传染病防治卫生部重点监督检查网络直报系统数据审核和纸质件报送工作。
从2011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所获得的数据分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面:三级医院全部都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并且基本都符合处置要求;二级医院、41个CDC以及25个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总体较好,大部分都能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规范处置;县以下其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不容乐观,12072家其他医疗机构,实行集中处置的仅仅2992家,6397家都是采取的自行处置,并且还有2683家自行处置不符合要求,存在很多环境安全隐患。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方面:22家三级医疗机构在部门设置、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以及收治并发传染病住院病人采取采取消毒隔离措施方面均能按照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122家二级医院有116家设置了专门的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113家定期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109家收治并发传染病住院病人采取了消毒隔离措施。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方面:检查的22家三级医疗机构均符合要求,122家二级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室的有99家,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实施消毒处置的116家,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物品实施消毒处置的116家,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的122家。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及时调整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医疗机构行业自律,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各个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积极协调沟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对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就医环境。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