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圆满完成2011年生活饮用水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供水单位的制、供水行为,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认真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圆满完成了2011年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全省累计监测饮用水水样12320份,监测合格率79%,其中:监测出厂水水样3419份,监测合格率83%;末梢水水样6629份,监测合格率85%;二次供水水样746份,监测合格率85%。学校自备水水样1526份,监测合格率64%。

  全省共检查各类集中式供水单位2133户,二次供水设施1295户,检查学校有自备供水2432所(其中农村学校2356所)。通过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自备水等供水单位的新改扩建项目、卫生组织与管理、工作档案、卫生设施、管水人员和健康相关产品诸方面的检查,基本反映了我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现状: 地级市市区的市政水厂管理规范,监督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在96%以上,县(市)政府所在镇市政水厂、自建水厂、学校自备供水监督检查项目的合格率依次减低,学校自备供水绝大多数的监督检查项目合格率在49%与70%之间,农村学校自备供水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仅23%。各供水单位在水质检测实验室和人员配备、水质检测记录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并依法做好水质检测结果定期报送工作。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向管理相对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对部分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共计罚款近10万元。

  通过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供水单位的制、供水行为,提高了供水单位遵法守规意识,增强了供、管水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和责任心,及时排除供水单位卫生安全隐患,保障了饮水卫生安全。针对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督促供水单位投入水质检验设施设备和人员建设,加强供水单位特别是农村学校自备水的卫生监督指导,继续结合国家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抽捡,加大饮用水安全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同时加强供水单位负责人、制管水人员的卫生法规标准培训,进一步树立供水单位的责任意识、水质标准意识和供水安全保障意识,加强建立水源巡查、制水和供水生产卫生检查、涉水产品查验索证建档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省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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