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价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依法履职的成绩和效果,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安徽省卫生厅于日前对厅卫生监督所进行了2011年度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为了客观公正地对厅卫生监督所进行绩效考核。安徽省卫生厅专门组织了省内卫生监督机构相关领导、专家、管理人员组成了绩效考核组,李劲风副厅长任组长,崔礼军处长任副组长。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核查相关资料,进行知识技能考核、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评议,对安徽省卫生监督所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本次考核包括卫生监督业务和卫生监督保障两个方面,具体考核指标、内容、分值及评分标准,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行。
崔礼军处长在工作汇报会上指出,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考核组要根据评分标准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认真核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考核结果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的工作实绩和工作效果。省卫生厅会根据考核情况,适时向厅卫生监督所反馈考核结果。要重视考核结果的应用。对于考核中发现的不足,厅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有关保障指标存在的问题,考核组会及时向省卫生厅汇报。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工作的评估、指导和促进作用。厅卫生监督所还要结合绩效考核要求,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组9位成员利用2天时间,对安徽省卫生监督所进行了现场考核和本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有关社会满意度调查同时进行。
(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