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圆满完成2011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重庆市卫生局《2011年全市卫生监督重点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和《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管理条例》以及《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重庆市各级卫监督机构于2011年11月前,对全市部分高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情况进行了专项重点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总和上报数据,圆满完成今年的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任务。

  从五月中旬起,在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安排下,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相继开展了此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对2606所学校(小学1633所、中学922所、高校51所)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各区县检查覆盖率达到《计划》要求的100%。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经过近几年各级教委、卫生监督机构在公共突发事件防控工作上的宣传和督导检查,学校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了认识并形成了制度化管理,90%以上的学校制定了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4%的学校一直在坚持晨检午检制度。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大多数乡镇学校由于编制不足,没有按照《学校卫生管理条例》设置医务室或保健室,医务人员配置不足,基本上达不到1:600的配置要求;在饮用水方面,自备水源学校有290所,占到检查学校的11%,其消毒环节和自检工作均未开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认真对学校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贯和相关知识的详细讲解,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及建议,并要求学校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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