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探索新时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新模式,青岛市卫生局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11月24日,对评出的首批10家大型综合商场“十佳”示范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大型综合商场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了全市大型商场公共场所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持有率,健全、完善、规范了大型综合商场的卫生管理档案;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及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主要卫生项目的监督监测工作,全面提高了商场室内空气卫生质量。为全面规范大型综合商场的经营行为,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还探索建立了科学先进的空气卫生质量实时监测公示系统,大大提高了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效率和技术含量,收到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