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圆满完成2011年餐饮具
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562号)及《重庆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渝卫监督〔2011〕92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11年7—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并先后深入12个重点区县督导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此次监督检查,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04人次,车辆230台次,重点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规范、消毒餐饮具抽检和违法行为查处等三个方面对已经取得工商执照的12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规范方面:合格58家,不合格63家,合格率48%。不合格原因主要为:27家单位建于居民楼;12家单位与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距离小于30米;17家单位生产场所总面积小于200平方米;16家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不符合要求;4家单位生产用水不符合相关标准;20家单位不能提供餐饮具批次检验报告;15家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在消毒餐饮具抽检方面:全市抽检109家,抽检数量1100件,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1060件,不合格40件,合格率96.4%。在违法行为查处方面:对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各区县卫生监督部门及时出具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63家,行政处罚17家,共计罚款47300元。对消毒餐饮具抽检结果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的6家单位,2家自行关停,4家停产整改,共计罚款4500元。
通过4轮的专项监督检查,全市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从2011年6月份的8家合格,到2011年10月份已有58家合格,执法监管和技术指导效果显著,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卫生管理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