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召开放射卫生工作会议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更好地完成2011年天津市放射卫生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放射诊疗监管工作,天津市卫生局于2011年11月10-11日在武清召开放射工作会。会议由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周学武副处长主持,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及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卫生工作主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戴金增处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通报了天津市普通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性能监督抽检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区县遵照津卫执【2011】611号文件对不合格设备的处理结果,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回顾了四年来天津市放射诊疗的发展情况,并通报了全市目前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卫生部2011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进行讲解;布置了天津市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要求涉及区县做好试点工作,未涉及区县要为明年全面开展工作做好准备。

  戴处长在会上强调了放射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指出放射卫生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工作多,与传统意义上的放射卫生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不同,希望大家能够正确理解,进行思想、组织、人员、技术上的调整,对于法律法规的新规定,要分清责任,对于份内工作要积极主动、不折不扣、严肃认真、严谨严格地遵守、执行。最后,戴处长对全市放射卫生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放射防护工作不仅关系着广大医护人员的职业健康,还关系着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保证医疗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切实加强放射诊疗防护监管工作;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各区县卫生局要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加大审批力度,不断提高放射诊疗许可率。同时,要严格规范许可程序,严把准入关,确保许可质量;三是,要切实落实责任,强化依法执业的意识。首先,要落实医疗机构自身的责任,医疗机构是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免受放射损伤的第一责任人。其次,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出切实落实责任,强化依法执业的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要高度重视从事介入放射学、核医学等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按要求将其纳入放射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同时,要做好放射项目评价、诊疗设备的检测、个人计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等工作。四是,要着力解决技术服务机构短缺的问题,提高服务能力。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根据辖区所管理和服务的半径,合理配置资源,使辖区和属地的疾控机构逐渐达到能够满足本区范围内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区县疾控中心要积极争取行政部门的支持、理解,积极的创造条件,培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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