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0〕33号)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渝卫监督〔2011〕37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制定了《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为确保评查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7月22-23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在北碚莱特大酒店召开了“重庆市2011年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的,部署工作任务。
按照“重庆市2011年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2011年7月25日至9月20日,按两人一组分五个评查小组,每个小组评查8个区县,分别对全市40个区县选送2010年至2011年6月实施的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案件涉及医疗卫生监督、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消毒产品)198件(万盛区3件,其余区县均为5件),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内容,从案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两方面进行评查。合法性评查主要针对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评查;规范性评查主要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针对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文书、案卷归档情况等进行逐一评查。
为使此次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结果公平、公正,2011年7月25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评查结果工作讨论会。会议就评查标准,争议较多的一般处罚案件是否都要组织进行合议、当场处罚后是否还需补立案报告、行政处罚案卷中从处罚事先告知后无任何内容是否算不合格卷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统一了标准。
从评查的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良好,较2009年我所评查全市40个区县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有所提高。198件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经评查无满分卷(100分),优秀卷有145件,占73.23%;合格卷有49件,占24.75%;不合格卷有4件(均为双桥区),占2.02%。
针对存在的问题,评查人员提出以下意见与建议:对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较好及较差的卫生监督所进行现场交流及业务指导;经常开展类似的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合法、公正、准确、有效、及时地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减少或杜绝卫生行政处罚过错的发生,树立卫生监督执法良好形象。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