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卫生监督所为放射诊疗设备发放“身份证”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500多个放射诊疗设备实行了统一编号管理,让每个放射诊疗设备有固定的“身份证”,以实现全市放射卫生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新格局。

  统一编号管理,是指放射诊疗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科目后,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编号,作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的标识,并将设备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实行数字化管理。各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将新增设备或更换主要部件的信息通报同级卫生监督机构,以便第一时间进行编号、录入和更新,确保管理更加科学。

  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监督机构可以随时了解设备的相关信息,使监督更及时、准确,做到有效监督。可以促使医院在更换设备或其主要部件时按国家要求取得许可,保证放射工作场所及设备状态达到国家要求和标准。还能够有效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增加群众的参与意识。患者在进行检查时,发现没有标示的放射诊疗设备,可以提出质疑或向卫生监督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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