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自治区卫生厅在“博览会”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四项有力措施,顺利完成“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协调到位。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文件精神,自治区卫生厅制订了《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由厅分管厅领导亲自挂帅,对“博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制,作为重点承接所在市的乌鲁木齐市关部门编制了7个安全保障方面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为保证“博览会”餐饮安全保障及其他相关工作信息畅通和指挥顺畅,卫生厅还成立了“博览会”食品安全工作组办公室,由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承担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将此次来新疆参加会议的国家领导人、各国首脑、中外来宾、参展人员接待酒店、会展中心及酒店周边的饮食单位列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做到点、面结合;将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专项整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分片、分组、分点、驻点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抓实干,把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到全面具体,在“博览会”期间,厅领导小组还对要客各驻点酒店、会展中心、10家为场馆供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接待宾馆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巡视。
二是工作组指导及时。8月26日,卫生部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张国新率领的检查组到新疆检查“博览会”筹备工作。卫生厅、乌鲁木齐市有关部门与检查组专家一同协商“博览会”期间派驻点监督员监督国家领导人、各国政要、参展人员、安保人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以及保障会展中心场馆各类人员快餐盒饭食品安全等相关事宜,工作组给予“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三是实施有效的驻点监督工作。为实现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乌鲁木齐地区91家接待宾馆、10家为场馆供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分别向每个签约接待单位派出至少2名驻点监督员实行24小时监控。这些监督员既负责监督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又负责监督餐饮加工现场的卫生状况,还负责饭菜加工的现场抽样、留样。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自治区还在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中引入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和采取使用绿色通道,由专人和安保人员负责全程运输。即通过对餐饮加工、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确定能够有效预防、减轻或消除危害的加工、运输环节,以方便驻点监督员和餐饮服务人员在关键控制点对危害因素进行控制,使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四是加强信息沟通。“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建立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重要工作,检查工作进度和责任落实情况,遇重大或紧急情况时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建立定时信息报告制度,博览会期间共编发专报信息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