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38号)有关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在无锡、苏州、南京、徐州、扬州等地的药店、宾馆等单位监督抽检了20个品种抗、抑菌制剂,并按抽检工作要求将其中的5个膏霜剂型产品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检测是否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等禁用物质。
本次抽检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卫生质量、标签说明书、有效卫生许可证件,并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判定。抽检结果显示:20个抗、抑菌制剂中卫生质量合格的17个,标签说明书合格的2个。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原因是有三个品种的膏霜剂型产品分别检出了氯霉素、地塞米松或丙酸氯倍他索等禁用物质,违反了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标签说明书不合格原因为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主要表现为产品名称不符合要求、明示或暗示疗效、标注禁止标注内容、标注内容不完整等。
目前,2011年抗、抑菌制剂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结果经省卫生厅公示后,已上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正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依法查处,并对涉及到的12个省(直辖市)的不合格产品发了协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