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38号)和卫生部《2011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重庆市认真组织开展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并于2011年5月-8月圆满完成了卫生部下达的2011年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为确保此次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积极协助市卫生局印发了《2011年重庆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渝卫监督〔2011〕43号),及时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信息报送要求;召开2011年全市环境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对全市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加强与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协调,确保抽检样品及时送检、及时检测和检验报告的及时返回。
按照重庆市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和《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指南》,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重庆市内7家管材生产企业生产的8个品牌共11件管材、7个区县政府所在地的水厂所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及7家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生产的7件水质处理器卫生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并对8个品牌11件管材、7个区县水厂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依法开展了监督抽样和生产企业现场抽检样品确认。经核查,所有样品均办理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卫生许可批件合法有效,样品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参数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符合许可核准条件,抽检样品经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合格率为100%。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