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工作计划,从2011年8月下旬至今,内蒙古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8个盟市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卫生状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内容主要为:生产环境与布局,生产工艺与流程,生产区卫生状况,原材料卫生质量索证,产品包装及仓储卫生情况,产品卫生质量控制,工作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以及卫生许可证年度审核情况。
由于消毒产品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息息相关,每到一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人员都认真仔细地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生产企业的内外环境整洁,无垃圾、杂草、蚊蝇等害虫孳生地;生产布局合理,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和生产工艺流程,设有原料间、生产间、包装车间和成品间;企业生产区设有工作人员更衣室、流动水洗手、消毒设施;原材料和成品分开离地离墙存放,仓库有通风、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卫生设施;生产企业均建立健全了卫生组织机构和制度,完善了产品生产的卫生质量保证体系;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工作人员于上岗前及每年进行健康查体,取得了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企业擅自变更生产地址和改变车间布局,或在生产车间内堆放杂物,部分企业仓库内成品与生产原料混放,未按要求离地离墙分别存放原材料和成品,原辅料采购索证不全,在生产过程中有人、物逆行交叉,个别工作人员工作时不能按规定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将给予卫生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