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对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集中监督抽检工作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保障2011年夏季达沃斯年会在我市的顺利召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2011年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抽检专项计划与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我市游泳场所的池水消毒和卫生设施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大连市辖区共有人工游泳场所72家。截止目前,大连市卫生监督所与市疾病控制中心合作对我市72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监测,采集游泳池水样品360份,合格率为91.39%。抽检项目为:浸脚池游离性余氯;池水游离性余氯、PH值、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浑浊度、尿素。

  通过检测报告分析来看,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浸脚池余氯偏高或者偏低。因游泳池池水消毒靠人工添加,经营单位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消毒检测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定时对池水的余氯量进行检测。

  在开展本轮监督抽检工作中,大连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确保抽检程序合法、结果准确可靠的同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以及抽检结果不合格的游泳场馆及时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另外,还在大连当地各大报纸和互联网对本轮水质检测结果进行了公示和广泛地宣传报道,引起了全市人民的高度关注,极大地提高了大连地区游泳场所经营者的自觉性,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也顺利完成了对2011年夏季达沃斯年会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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