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国庆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国庆节假日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旅游接待景点及周边的中小型旅店、“农家乐”、大型娱乐场所、车站、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公共用具、用品及卫生设施的清洗消毒,室内通风换气、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及公共场所二次供水等各环节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消毒工艺流程、工作环境、使用的消毒产品、洗涤剂、包装材料、设施设备等的检查,以及对消毒后餐饮具的产品包装、标签内容和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
《通知》强调,国庆节期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切实安排好节假日业务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做好采样、取证、快速检验等卫生监督应急工作的物质和人员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工作,保持“96301”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按规范要求调查处置投诉举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