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卫生行政许可评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切实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确保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合法高效,提高卫生行政许可档案资料质量,2011年7月至8月,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中《卫生行政许可考核评议指标》的要求,对所卫生许可受理处2011年上半年受理、发放公共场所、涉水产品、二次供水、职业卫生评价、放射诊疗许可等卫生行政许可档案资料(含新办、变更、复核、延续),随机抽取30件进行了评查。

  评查的内容主要有: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卫生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卫生行政许可告知、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制作、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使用、卫生行政许可资料、卫生行政许可审批、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证的填写、卫生行政许可归档等。经有关人员按两人一组交换评查的方法,对30件卫生行政许可存档资料进行了评查,并按《2011年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评查卫生行政许可记录表》的要求进行认真、如实记录。

  从评查的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良好,无越权许可现象。但30件卫生行政许可档案资料仍有22件占73%存在不同程度不规范的问题(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主要表现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中主管部门只盖有公章而无人签意见和填写日期;申请日期在后审核日期在前;《行政许可审批流转单》中无承办人签名、个别地方有涂改而未作技术处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当事人签名系监督员代签;《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申请人、领证人未签字、换证日期未填;《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接收凭证》当事人、日期未填;《卫生许可证变更审批表》换证日期未填,领证人签收日期填写不规范;变更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前后不一致;卫生许可证发放时间在批复文件时间之前;个别档案装有内容完全一样的两份文书,有的无封面、无目录、未编写页码等。针对存在的问题,评查人员及时向有关处室进行了书面反馈。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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