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稽查,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具体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特别在专项卫生监督执法行动中卫生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所完成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行使职权与行为规范情况等进行评议,从而促进和保障各项卫生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创新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模式而实施的履职稽查评议措施。
从2011年开始,广西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紧紧围绕2011年广西卫生监督十大攻坚任务,在认真开展日常稽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以“围绕履职,稽查保障”为工作思路,以规范履职尽责为重点,全面实施履职稽查评议措施,促进执法效能和执行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在稽查工作中取得了新突破。
一是在制度上创新,全面推行稽查评议制度。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广西卫生监督所创新性地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履行职责稽查评议暂行办法》,完善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同时按照《稽查评议暂行办法》和《2011年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十大攻坚任务》的要求,制定了《2011年卫生监督稽查评议工作方案》,为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在服务上创新,全面实施专项行动稽查评议。在全区“3.15"保障健康权益执法周专项行动中,广西卫生监督所转变稽查理念,以服务为主,为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实行保驾护航,以加强履职管理、促进专项行动开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指导思想,对本级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稽查评议,对各科室及干部职工在专项行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给予了肯定,并在全所执法周工作总结大会上通报稽查评议结果,极大地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在工作模式上创新,开展基层履职稽查评议。2011年上半年,关系卫生监督所按照稽查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分别深入到各地市、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履行职责稽查评议专项稽查工作。稽查评议紧紧围绕近年的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抓住卫生执法关键环节以及2010年、2011年开展卫生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成效进行稽查评议。在对各市县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成效、创新措施和方式方法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还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将稽查评议结果向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通报,使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能互相学习,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自纠,从而推动全区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