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指导工...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充分发挥省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作用,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落实,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指导中心,由一名副所长兼任培训指导中心主任,综合办公室、食品安全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环境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一科、医疗卫生监督二科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食品安全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环境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一科、医疗卫生监督二科各1名专业人员组成。同时,组建省级专家组,为培训指导工作提供师资和技术支持。

  培训指导中心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本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培训指导工作;培训中心副主任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培训指导及协调工作;培训指导中心成员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上报、年度计划制定及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

  培训指导中心的基本职能是:按省卫生厅的要求,对全省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培训、指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提供技术支持;结合本省实际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培训指导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会商、协调、月例会等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文件、方案、计划、规划、总结、专题报告、培训指导资料、讲义、会议记录、工作动态和信息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指导工作,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卫生监督工作下移到社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关键。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地各部门站在加强社会管理与创新的高度,积极参与、支持这项工作,并利用培训指导中心这个平台,切实将卫生监督理论知识和技能送到基层社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努力使广大群众受益、满意。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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