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谋划新思路开拓新局面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深入,学校卫生监督作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入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中,向全社会提供服务。同时,浙江省即将实施的《浙江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公共卫生强化工程”强调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此,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近期赴杭州、湖州、舟山等地开展了全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专题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全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任重道远。一方面,我省积极开展以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卫生等为主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形成了一些特色、亮点工作,部分工作经验被卫生部采纳为全国工作规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近几年,我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并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另一方面,省局分析总结了制约我省当前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的五大不足。一是法规相对滞后。《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作为指导学校卫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已颁布20余年,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学校工作实际和学校卫生工作的现实要求。比如,其适用范围不能涵盖当前的多种办学形式;随着体制改革,相关责任机构及职责已有较大调整;缺少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处置要求等。另外,学校及教学条件不断发展,部分卫生标准落后,可操作性差,不利于推进学校卫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二是工作职能分散。学校卫生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既存在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也有部门内的配合问题。一方面学校卫生与食品、环境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等专业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内容重合,不能清晰划分职责;另一方面学校卫生又涉及应急、疾控、监督,以及食药等多个部门参与,统筹协调与联合开展工作存在客观困难。三是学校卫生监督队伍力量不足。据统计,目前我省各类中小学校6300余所,在校学生588万余名。而全省市级卫生监督机构除杭州、衢州等市设立学校卫生监督科,宁波市有对口负责科室外,其余单位并未设立专门科室负责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县级学校卫生监督力量不足问题更为突出。特别是随着食品卫生监督职能调整,原来以食堂等餐饮业监管为重心的学校卫生监督员可能会划转到食药部门,届时问题将更为严重。四是学校卫生监督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设备装备中,一般以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为重点,学校卫生相对滞后。另外,相比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健康干预、风险评估等技术手段的快速发展,更凸显出学校卫生信息分析不够系统、数据统计较为分散的现状。五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区工作开展全面,有的刚刚起步。从监督内容看,由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长期以来偏重食品安全,在餐饮监管职能调整后,逐渐暴露出学校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监督检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面对存在不足和发展机遇,调研组在分析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十二五规划、借鉴外省经验和结合本省实际的基础上,提出近二年我省学校卫生工作“充实队伍、夯实基础、创新监管” 的工作建议:一是健全学校卫生执法队伍,贯彻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和省卫生厅、教育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0]126号)要求,将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学校卫生监督科、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有专职监督员,列入年度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并考虑县级设置学校卫生监督科的奖励措施,争取2012年前完善省、市、县三级学校卫生执法队伍。二是做好二个基础项目,“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卡联网项目”要突出“一网共用”,统一使用卫生部信息软件,对手工填报的信息卡要在2011年底前录入联网数据库,到2012年开发完成数据库应用系统,实现全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数字化管理;“学校卫生监督培训教材项目”要突出系统性、连贯性和专业性,不仅是培训队伍的教材,也要是基层卫生监督员、尤其是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执法工作参考书。三是创新监管工作方法,从破解法律滞后、协调不畅等入手,在部分市县实施学校卫生台账管理等试点,形成学校守法自律、监管依法履职的局面;以消除学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隐患为目的,在提高学校监督覆盖率的同时,形成春、秋两季开学时的专项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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