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乡镇水厂集中式供水水质质量,保障百姓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监飓风”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卫监督〔2011〕20号)要求,重庆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1年5?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 “卫监飓风2号”的乡镇水厂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卫生监督员约3000人次、车辆近1000台次。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按要求对全市辖区内960家乡镇水厂中的948家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部分区县专项监督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监督检查的948家乡镇水厂中,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495家,持证率52.22%;制定有卫生管理制度763家,建立有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707家,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823家,有水质检验人员203家,水源设立卫生防护区785家,有相应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680家;收集有完整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742家,记录有日常水质检测记录或报告的有380家,按规定向卫生部门报送检测资料的有206家;设置有水质净化设施的有764家,其中能正常运转的682家;设置有水质消毒设施的有734家,能正常运转的659家;设置有水质检验室的有155家;水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的有111家;共检查供管水人员2286名,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2057名,持证率89.98%,815家乡镇水厂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持有率100%;检查涉水产品1435个,现场能出示卫生许可批件的928个,合格率64.67%;检查消毒产品1018个,现场能出示卫生许可批件的721个,合格率70.83%。
通过“卫监飓风2号”行动,摸清了全市乡镇水厂的基本情况,促进了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乡镇水厂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水厂的制供水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