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2-25日,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法制监督局在井冈山举办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交流会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法制监督局唐正龙监察专员、省卫生监督所唐音副所长参加了会议,来自全省各设区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负责行政许可的负责人,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共计160多人参加会议及培训。
开班式上,唐正龙专员宣读省卫生厅程关华副厅长的讲话,强调了此次培训班的目的和意义,分析了当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变化与形势,部署了全省下半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有关专家就《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解读、《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规程(试行)》解读、《公共场所违法案件制作与法律解析》、《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规范》、《行政许可讲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住宿业卫生规范》等内容作了专题授课。授课内容涵盖了公共场所中的行政许可、量化评分、规范标准、文书要求、案件查处等的最新知识,从专业的角度介绍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
闭班式上,唐音副所长对这次培训班进行总结,认为这次培训班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内容系统全面,涵盖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部重点内容;二是针对性强,解读和解答基层卫生监督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指导性强,对全省卫生监督员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通过此次培训,对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将是一个有力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