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全面推行个体医疗机构安全星级管理模式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强化对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群众就医安全,甘肃省白银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以“医疗卫生优质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制定并出台了《推行个体医疗机构安全星级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

  医疗机构安全星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针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集中考评、动态监管等方式,从依法执业、消毒感染管理、传染病报告等重点监督内容入手,对参评对象按统一标准量化评分,确定出不同的星级,并采取不同的监督检查频率。安全星级共分五个等级五颗星,最高为五星。医疗机构在关键项目全部达标(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持有有效《执业医师证书》、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用房),并且安全星级管理评定分加日常监督评分之和得分在95分以上,其安全等级为五星级;关键项目全部达标,得分在85-94分的安全星级为四星级;得分在70-84分,关键项目基本达标的为三星级;关键项目不达标或得分在60-70分的,通过整改可以达标的,安全星级为二级;关键项目不达标或得分在60分以下的,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待停业整顿完成并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再次开展医疗活动。安全星级等级采取动态评定原则,每季度对获得星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凡违反关键监督项目,或季度评审分值达不到标准的医疗机构,则降低机构星级;对轻微违规的,如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标的,则原等级不变。在下一考评期内评审分值较前一季度有所提高,且达到相应的星级标准的,则可上升一个星级。年内有一次违法行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必须降低一个星级,且取消本年度五星级评审资格。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不同星级确定监督频次,对五星级的医疗机构实施简化监督,每年监督1-2次;四星级的机构实施常规监督,每年监督2-3次;三星级的机构实施强化监督,每年监督3-5次;二星级的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星级的机构整改落实后进行复评,根据安全星级的等级进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年底对获得五星级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参加全市医疗机构先进评选。对获得一星级机构给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改正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截至目前,甘肃省白银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已完成对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安全星级管理培训工作。现已有2家单位通过评审正式挂牌,辖区内其他待评个体机构的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开展。

    (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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