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2011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工作部署及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救灾防病和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省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对省厅发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
此次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适逢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的第一年,又正值我省发展提升之年,省所以更高的要求,力求在监督中做到:一是点面结合,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执法的效能。将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针对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近年来医院内镜、血透、口腔诊疗中出现的问题,将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所涉及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病人消毒隔离措施、内镜室、血透室、口腔科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产品使用等实施重点监督,及时发现解决重点部门的重点问题。二是监督与服务结合,突出执法特点,提升监督执法的执行力。区别于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细化,突出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性质,始终做到监督执法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卫生监督员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法律知识宣贯,对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依法查处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处罚和教育结合,突出措施落实,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省厅发证医疗机构尤其是省级大型综合医院、三甲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应该走在全省前列,成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示范医院。省卫生监督所将力行通过监督执法、和医院相关负责人的法律约谈、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等方式,帮助医院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医院监管做好有力的支撑。
按照卫生部要求,此次监督检查结果将按照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抽检计划的规定上报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并通过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上报卫生部监督中心,同时,结果还将上报省卫生厅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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