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参加全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督导检查
6月8日至17日,辽宁省卫生厅组成4个督导组,对全省14个市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省所4名监督员分别参加了4个督导组的检查。督导按照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结果显示,各被检单位高度重视,均成立了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上级文件,并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制定了禁烟工作方案和各种制度,有职责明确的控烟负责人,组建了禁烟监督队伍;召开了职工禁烟工作动员会议;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禁烟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无烟氛围;开展了本单位职工吸烟现状调查,设置了室外吸烟区,提供各类戒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与各单位、各单位与科室和个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有的单位将控烟工作与科室管理、业绩考核、科室和个人评优奖惩挂钩。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资6千元,建立了人性化的室外吸烟处,内设“吸烟有害健康”和戒烟知识宣传栏;各市中心医院均开设了戒烟门诊;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均能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检查;沈阳市利用“无烟数据促进项目”管理平台加强管理,但仍存在如下问题,如个别单位禁烟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仍有烟味、烟头;控烟巡查员、监督员队伍建设不完善;禁烟标识不醒目,室外吸烟区设置不够规范,缺少明显的引导标识;个别医院院内小卖部及超市仍有香烟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