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监督机构全力以赴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今年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后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件要求和总体部署,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围绕公共场所禁烟、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医疗机构监管等四大方面任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复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市卫生监督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创建文明城市视频动员会议,并适时召开了2次创城工作调度会,对创城工作进行部署发动和,确保创城工作有序开展,达到创城测评指标要求。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了创城领导组织,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多措并举,创新思路,通过采取“三落实”机制、“四个当天”制度、“五统一”模式和督导检查通报等手段,不断加大卫生“三个力度”,全面推进辖区公共场所、学校周边的集中整治工作。据统计,近期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3万余人次、执法车辆2300余台次,向经营业户发放卫生监督公示牌、卫生承诺书、创城明白纸、卫生制度等各类材料2.2万余份,拉网检查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000余户次,二次供水单位200余户次,各类医疗机构1100余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000余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8起,通过各类媒体报道230余篇次,发布健康消费警示6篇,营造了良好的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氛围。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报,要求各区市高度重视,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及时整改,全面推进,集中力量打好创城工作攻坚战。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创城卫生监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6月24-25日省文明办组织的省级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中,全市卫生监督职责范围内各类考察点均顺利通过测评。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操作手册》中的测评内容和考察标准要求和督导检查结果,结合两次督查和拉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复查巩固和整改落实,全面提高监管行业的卫生管理水平,为青岛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审测评贡献力量。(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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