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4号)和省卫生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贵州省卫生监督局于近期组织召开了贵阳地区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省卫生监督局,贵阳市及云岩区、南明区卫生监督所,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贵阳地区开展医疗美容诊疗项目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等20多家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结果,指出我省医疗美容机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超范围行医。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超出执业注册范围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卫生技术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部分医疗机构任用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医、护人员(尤其是美容“主诊医师”、“ 主诊护士”)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三是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一些医疗美容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美容机构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四是个别生活美容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省卫生监督局要求各医疗美容机构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的意识,对诊疗科目设置、医护人员资质、医疗广告发布等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医疗美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