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承担了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工作交接伊始,该省卫生厅及省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从该省实际出发,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程序》、《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会审制度(试行)》、《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查专家工作守则》等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制作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审查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工作审批表》等工作用表格,确保审查工作严格、规范。基本建立了规章制度健全、备案流程科学合理、便捷高效并适合山东省实际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模式,备案效率明显提高。
目前,山东省共完成企业标准审核5500余份,月均审核标准250余份。其中完成备案5200余份,经审核不符合备案要求退回277份。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