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北省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强化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探索建立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措施,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自今年2月以来,组织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大力整治医疗美容机构,并取得实效。
这次全省整顿主要围绕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违法违规行,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服务项目执业,或未按照核准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诊疗活动等情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或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或医师超范围执业的行为;违反会诊有关规定行医或未按照规定聘请境外医师短期行医的行为的进行依法查处。
2月份以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医疗美容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的美容科室进行了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目前我省共设置美容机构81家,其中医院5家,门诊部8家,诊所68家;注册有医疗美容科目的医疗机构53家,多数为整形美容科。
通过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一些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医师资质人员擅自开展纹眉、漂唇、去眼袋等美容服务项目。二是医疗美容诊所多,诊疗行为不规范。三是个别医疗美容机构存在超出医疗美容分级管理目录开展美容项目的情况;有的机构检查时医师、护士配备达不到基本标准的要求。四是一些机构仍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有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广告中扩大疗效宣传;有的机构标识内容夸大宣传开展的诊疗项目;有的发放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宣传资料。针对以上问题,卫生监督局机构责令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注销。
这次整治行动,厅卫生监督局还把督导的重点放在了民办医疗美容机构上,对石家庄、邢台、唐山、秦皇岛、保定5个市的民办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共检查机构63家,占全省民办医疗美容机构总数的79%。63家机构中,其中4家未开展诊疗活动:10家机构已申请停业;2家门诊部降为诊所;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基本标准要求的11家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继续整改的机构16家。
结合全省情况,下一步省卫生监督局将适时举办医疗美容基本标准、执业规则、规章制度、消毒管理以及医院感染控制等相关知识的培训班。并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对各地专项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强大的宣传攻势,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狠抓违法案件查处。
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