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监督局指导望谟县做好抗洪救灾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贵州省卫生监督局指导望谟县做好

  抗洪救灾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2011年6月6日凌晨,望谟县县城和部分乡镇因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特大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灾害发生后,贵州省卫生监督局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并直接与望谟县卫生监督所联系,高度关注灾情和当地救灾情况,做好支援救灾的工作准备。 

  6月9日,按照省卫生厅王建富厅长“帮助指导灾区搞好饮用水卫生,确保灾区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指示,贵州省卫生监督局由白诚副局长带队,组织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一行7人立即赶到了灾区。9日当晚即召开专门会议,与到达灾区的省卫生厅有关人员以及黔西南州、望谟县卫生行政、监督、疾控等部门负责人沟通信息,了解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6月10日即会同州、县卫生监督所和县教育局有关人员深入受灾的县城、乡村、学校和灾民临时安置点实地察看了灾情并掌握了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下列基本情况:

  一是县城居民主要依靠自来水厂提供生活饮用水。灾后自来水管网基本完好,水厂按生活饮用水的要求进行水质净化等处理,日常监测工作正常,城区饮用水卫生基本符合卫生要求。二是全县受灾害影响的中小学校达72所,涉及师生2万多人。城区的学校,教育部门及学校本身为学生采取了提供桶装、瓶装饮用水或供应自烧开水等措施。农村受灾学校部分已停课,恢复上课的学校多数尚未采取如提供开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有效保障措施。三是县人民政府已对城区灾民临时安置点发放了瓶装饮用水,同时灾民自烧开水解决饮水卫生问题。四是受灾乡村涉及8个乡镇,饮用水主要问题是原简易供水系统的供水管道受到破坏,居民依靠山泉水、井水、河水、沟水等解决日常生活用水问题,同时依靠邻近未受灾乡镇提供桶装、瓶装饮用水。

  工作组针对灾区情况及以上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问题,指导灾区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现场指导督促望谟县自来水厂的供水工作。在灾害的特殊时期加大消毒剂的投入量,保证出厂水有效余氯含量,每天对出厂水进行3次余氯监测。对城区管网末梢水设置3至5个监测点进行余氯监测,并做好记录。督促加强水源水的保护。对使用的沉淀剂、消毒剂等涉水产品进行索证管理,使用合法有效的产品。二是加强卫生监测。工作组将携带的2个余氯比色仪赠送给了望谟县卫生监督所,要求县卫生监督所加强对自来水厂的监督检查,开展管网末梢水的余氯监测。同时请黔西南州卫生局指导望谟县疾控中心对县自来水厂、城区管网末梢水、乡镇较大的集中式供水及人群较为集中饮用的水源水开展微生物(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检测工作。三是强化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请望谟县卫生监督所加大对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学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卫生。四是加大对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提高灾民自我保护意识。对灾民发放饮用水消毒药片及食品、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指导手册。指导农村灾区采取家庭式(缸式)消毒的方式对饮用水进行消毒。

  工作组针对望谟县灾情严重、卫生监督所力量薄弱、救灾任务繁重等情况,向省卫生厅和州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提出了增强卫生监督力量的建议。州卫局从邻近的县卫生监督机构抽调了人员增援望谟,组建卫生监督工作小分队,严格责任制,对受灾乡镇采取进村入户、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指导灾区灾民和学校师生开展饮用水消毒,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各项工作。

  6月11日,省卫生监督局根据望谟县救灾和灾后防病的需要,紧急采购20台余氯比色仪送到了望谟县卫生监督所。

  

  

  

  (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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