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卫生监督所母婴保健科按照“2011年度执法检查的工作计划”,对从事助产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检查。省卫生监督所领导对此次检查非常重视,调配了专车,成立检查小组,对十六家医疗机构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医疗机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情况;监督执法人员从该医院门诊部和住院处入手,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开展助产技术、终止妊娠、中引、结扎手术室房屋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抢救设施、消毒管理制度落实、系统管理、档案资料管理;B超的管理、使用和相关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执法人员与被检查机构负责人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尽快组织整改,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要求该医院对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例如:改善产科分娩室、手术室房屋设施,使其符合《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认真填写高危孕产妇登记,做到信息准确项目齐全。加强B超管理,设置“严禁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严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志等事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近期将进行检查验收。

   下一步,该所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监管。要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秩序。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量化项目与指导服务;执法检查与技术审查;监督机构督查与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相结合起来,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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