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召开直管公共场所卫生法规宣贯培训会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召开

  直管公共场所卫生法规宣贯培训会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227号)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提高各公共场所对新颁布的两部规章的认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5月19日,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在成都召开了省管公共场所卫生法规宣贯培训会。二十余家省管公共场所的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林玲副总队长到会并做重要讲话,就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更好地适应新规章的相关要求,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等作了全面、详细的分析与讲解。会议对《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特点等作出了详细解读,各位代表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各省管公共场所对《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认识,对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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