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
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按《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1年2月28日—3月9日对直管的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并于5月完成了全部抽检结果的整理和汇总工作。
此次共监督检查二次供水单位22家,抽检二次供水样品22件,监督及抽检覆盖率均为100%。22家二次供水单位均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所有供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均合格。抽检的22件二次供水样品中,合格20件,合格率为90.91%,不合格指标为总大肠菌群。监督员对监测不合格的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和记实业(重庆)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提出了限期对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加强对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等整改要求,并将继续对上述两个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