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全省重点地区的铅酸蓄电池企业分布、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接铅工人职业健康体检等情况,2011年5月8-11日,根据厅领导要求,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分三组对绍兴、湖州、台州进行督查与调研。通过听取汇报、企业现场检查、座谈等方式了解各地铅酸蓄电池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湖州、绍兴、台州三地在去年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中,已加强了铅酸蓄电池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企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得到了较好开展,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都得到了及时调离或诊治,未发生群体性铅中毒事件。但是,督查组发现,企业职业病防治设施“三同时”不落实,同时,不同程度地存在作业场所铅浓度超标,工人血铅较高或超标的情况;部分县区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少,监督检查覆盖面小,存在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如:有的企业作业场所监测结果显示铅浓度超标,但未提出整改意见,或提出整改意见后,未按时跟踪复核,落实到位,存在风险隐患。
督查组要求各地,尤其是蓄电池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对铅酸蓄电池企业的专项治理,扭转铅酸蓄电池行业职业病危害的严峻形势。并以此为突破口,认真贯彻《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履行企业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企业职工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