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调查
为掌握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保障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健康开展,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于5月10至12日随机对沈阳市和平区、苏家屯区和新民市等13家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及民营医疗服务站进行了调查。
调查显示基层基本药物制度开展情况良好。被调查的乡镇级卫生服务站(不包括集体、民营)都已实施了基本药物,均由各区卫生局医政处负责组织和监管;区卫生局统一制定并下发了公示牌或宣传挂图等,开展了相关宣传;对医院负责人、医务人员、药品采购和销售人员开展了培训。各级卫生服务站深入社区对居民进行了相关政策和知识讲解。各公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所用药品全部开通网上采购,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80%以上。做到了零差率销售。区卫生局每季度对各机构考核一次,并列入绩效考核成绩中。
和平区是沈阳市中心区域,服务患者为城市户口,受传统就医观念影响,门诊量未增加而收入减少。新民、苏家屯区作为郊区,其卫生服务站因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使得百姓和医务人员均受益。
但目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由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百姓带来益处的相关宣传还不到位,市区患者还坚持有病首选大型医疗机构的传统模式。药品品种不全,目录中的 307种基本药物不能完全满足医疗用药的需要,有的药品招标价格高于自主采购价格,使得民营医院及药店具有品种和价格优势。由于使用药物品种不统一,使双向转诊受到限制,只能是低级医院转向高级医院就诊,导致医疗资源利用不合理。
辽宁省所下一步将扩大调查范围,尤其是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深入了解真实情况,为下一步制定政策和增补品种提供科学依据。还将对全省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基本药物工作的顺利实施。